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电池行业新常态发展的新形势下,为表彰协会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电池行业的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弘扬正能量,经企业的建议,经研究决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开展2010-2014年度行业终身贡献奖、优秀企业家、领军人物及先进会员单位的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推荐项目
1、中国电池行业终身贡献奖
2、中国电池行业优秀企业家
3、中国电池行业领军人物
4、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三、推荐原则
本次推荐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相关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认识,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认真、审慎做好推荐各环节工作,推荐意见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官网”公布征求意见,之后将推荐结果再次公示,接受监督。
四、推荐条件
(一)中国电池行业终身贡献奖
1、从事电池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科研、教学工作满30年,年满60周岁以上(男)或55周岁以上(女);
2、工作成绩突出,对国内或省内的电池行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二)中国电池行业优秀企业家
1、所领导的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成效显著;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3、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提高竞争能力的业绩;
4、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环保、节能工作好;
5、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
(三)中国电池行业领军人物
1、具备中国电池行业优秀企业家的条件;
2、所领导的企业是知名品牌;
3、企业家本人获得省级以上的奖励,知名度高。
(四)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义务履行职责;
2、在电池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突出,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并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和提供相关的资料;
4、按规定及时交纳年度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企业在近5年时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检测合格。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申报单位在2015年3月1日之前填写“中国电池工业行业终身贡献奖“、“中国电池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电池行业领军人物”推荐表(或自荐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单位,并有个人签字邮寄到协会。
2、申报单位在2015年3月1日之前填写“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推荐表(或自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到协会。
3、推荐表或自荐表请如实填写,并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相关制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标及品牌产品获奖证书、信用证书、专利奖项证书、近几年个人及企业获奖证书等)。
六、联系方式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秘书处
联系人:高瑞芝、张蓉、张丽丽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邮编:100740
电话:010-65251329 传真:010-65599550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各有关单位、企业按评选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第七届换届理事会上公布,并授予证书和奖牌。
附件:中国电池行业终身贡献奖、优秀企业家、领军人物推荐表(或自荐表).xls (27.50 KB)
附件: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推荐表(或自荐表).xls (22.50 KB)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