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一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2013-01-14
为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我部开展了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经企业自查、省级环保部门初审、专家资料审查、督查中心现场检查,第一批共有1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1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在我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3年1月14日-1月25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43 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件:csc@mep.gov.cn 通讯地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2013年1月14日
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第一批)
浙江天能电池(江苏)有限公司环保核查自查表 (原网址:http://wfs.mep.gov.cn/gywrfz/cytz/dbgg/201301/t20130114_245058.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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