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印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运营管理办法!1月10日,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明确: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7kw)为主的自用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当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应当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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